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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October 27, 2010

非法公民

打从那次被人抢劫的那一秒开始计时,
不知不觉的;
我已成了非法公民有“短短”一段日子了。
只是短短的一段日子,
不多,八个月左右而已啦。

被他人抢劫后去了报案,
拖了半年的时间,
才抽出我那不是时间的时间,
到那政务所去弄我的新身份证。

今天怎么了?不知道什么风;
吹我去领取我的新身份证,
好讶异噢!只是领取而已,
几乎拖了两个月的时间。
原来拖着拖着的,
可以让我拖得如此久-.-

我还真厉害,
幸运的是,在这段日子里,
没被警察看中了我。
警察不可能“偷懒”吧,
应该是我玩“躲猫猫”很高招噢(;
哈哈



—— 非法公民
我脱离了—— 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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